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 奖贷助学 - 学生工作处(安全工作处)
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22 09:12:33

亲爱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
    你们好!首先祝贺你们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顺利完成学业,相信你一定还记得,在你经济拮据、面对高额学费手足无措的时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给了你最有力的扶助,使你可以和其他同学一样无后顾之忧地学习和生活,最终得以顺利完成学业,走向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大学生以德立身要讲诚信,国家无担保助学贷款将成为部分贫困贷款学生跨入社会的第一份信用记录卡,这份记录卡是人格信誉的检验证。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夯实自己的信用基础,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惜自己的信誉。否则即使一时得利,但最终会因失信而被淘汰出局。请各位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遵守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珍惜自己的信用。
    在校期间,你所申请的贷款利息已由国家支付,现在同学们即将毕业,学校特别提醒同学们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1、省内贷款
    各系部各班级需要通知到相关学生自行申请,然后登录http://syd.hee.gov.cn,在主页“合同查看”中“毕业申请”一栏,如实编辑学生个人信息,点击页面最下面的“提交”。最后到本系部形成《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核实好信息,在表格上签字按手印,一式一份。
    2、省外贷款
    省外贷款的毕业生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系统中提出申请,由学生处老师在系统里统一确认。
    二、 进行毕业还款
    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如当年参军入伍、专升本、创业休学,需要携带录取通知书或相关证明到当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贷款展期申请(即延长在贷款期内的国家贴息时间)。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三、 违约后果
    1、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还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会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3、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 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希望同学们携起手来,用爱心接力,用信誉传承,认真书写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用实际行动感谢母校、银行和国家对大家的充分信任与无私关爱。请牢记:“诚信是美德,诚信还款,从我做起,铸造诚信品格,成就未来发展!”
    最后,祝各位毕业生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泊头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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