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职业学院关于办理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 学籍管理 - 学生工作处(安全工作处)
泊头职业学院关于办理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09 05:25:11
    根据教育部41号令和《泊头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现布置2019级新生转专业工作。
    一、转专业的条件
    请各系部参照《泊头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五章执行。特别强调如下情况不得转专业或跨类转专业: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提前批录取的对口升学、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学生一律不准跨类转专业。
    二、转专业的办理流程
    学生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系部同意后发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1份(“转专业申请表”可在学院官网学生处二级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学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由班主任、系部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
    系部同意转专业的由系部统一收集汇总后,安排专人负责到转入系、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主管院领导审批签字。
    学生处按收到的申请表办理后续事宜。
   
三、学生转专业应在入学后第一学期末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办理转专业1次。各系部要根据《泊头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认真审核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的条件,按规定要求进行办理,并于12月20日将“转专业申请表”及“转专业统计表”报学生处王老师,逾期不候。
 
泊头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9年12月9日  
 
附:1.转专业申请表
    2.转专业统计表
    3.2019年各专业录取最低分表


Copyright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5024443号-1
地址:河北省泊头市解放西路光明街150号  邮编:062150
http://www.btzyxy.com.cn  建议您使用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