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泊头市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 国防教育 - 学生工作处(安全工作处)
2017年泊头市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泊征〔2017〕4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9 16:26:08
各乡(镇、街道办、工业区)武装部、职业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切实维护兵役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把兵员征集的底数了解清、掌握准,圆满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现就做好2017年兵役登记工作明确如下:
    一、周密筹划准备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成立兵役登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武部部长刘学虎兼任,成员由市人武部黄岩、刘明星、王立国、胡海宁组成,负责筹划部署、协调督导全市抓好兵役登记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工业区)、职业学院也要联合公安、卫生、教育等部门成立兵役登记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单位要把兵役登记作为第二季度国防教育、征兵宣传的重要载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兵役登记公告》,利用板报、橱窗、标语、横幅、短信、电子屏幕等,广泛宣传兵役登记和参军入伍政策。要按照“人武部现役干部包乡(高校)、专武干部包村”的原则层层实行承包责任制,逐级加压推动落实工作。要充分发挥征兵宣传员队伍作用,组织宣传骨干深入村庄、社区、校园、广场、车站、集市点等人流相对集中的地域,开展政策宣讲活动,交通不便的地域要指派专人走访宣传。
    (三)搞好业务培训。各单位要及时组织专武干部、村(社区)干部、民兵骨干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系统学习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后台管理的程序方法和相关政策法规,打造一支思想过硬、政策熟悉、业务精通的工作队伍。
    (四)抓好走访调查。各单位要按照每月不少于辖区适龄青年总数20%的比例组织适龄青年本人或家长填写《2017年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入户调查表》,市人武部将随机抽查各单位入户调查工作数质量。各单位要积极发动村(社区)干部和民兵骨干,成立调查摸底小组,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准确掌握辖区适龄青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切实摸清年龄、学历、政治面貌、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现实表现、参军意愿等情况,为后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五)开设登记站。按照网络化登记、报名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工业区)、职业学院均要设置兵役登记站,站长由各单位专武部长、院校分管领导担任,吸收公安、卫生、教育等部门人员参加。各兵役登记站要设立专门办公场所、配备专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器材,创造良好工作条件。
    二、严密组织实施
   (六)登记对象。我市户籍或在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的男性青年,截止2017年12月31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8至20周岁(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高中文化程度的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8至24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往年已登记过的按规定进行核验。
    (七)登记程序
    1、网上登记。6月30日前,男性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网页提示进行登记。适龄青年无法上网的,由乡(镇、街道办、工业区)兵役登记工作人员采集信息,市征兵办通过“全国征兵网”管理端“协助注册”功能协助适龄青年进行登记,并及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适龄青年本人,避免重复注册无法应征报名。
    2、现地办理。①兵役登记站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适龄青年现地办理兵役登记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②初次兵役登记和往年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分别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和《兵役登记证》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提交。③各兵役登记站逐一核对适龄青年兵役登记信息,及时更正错误或不规范信息。④各兵役登记站对适龄青年身高、体重、视力、病史和政治思想、家庭背景、文化程度、个人经历、现实表现、入伍态度等进行体格初检和政治初考。
    3、做出结论。各兵役登记站对照征兵体检和政治考核标准,对兵役登记对象做出应服、免服、不得服兵役的结论,并报市兵役机关审批。对初次兵役登记适龄青年填制《兵役登记证》,并对往年兵役登记适龄青年的《兵役登记证》进行核验注册。
    4、补登核查。①7月中旬前,各兵役登记站要对照公安部门提供的适龄青年名单逐一核查,对没有参加登记的,要采取电话通知、上门督促的办法进行补登。②各级兵役机关要联合地方宣传、教育、公安、人社等有关部门,按照冀征〔2013〕32号文件精神,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办理劳务输出、招生时,对没有依法参加兵役登记或核验注册的,应督促其登记或核验注册后,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对不按规定组织兵役登记和兵役登记核查的单位以及拒不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要严肃处理。
    5、预征管理。各乡(镇、街道办、工业区)武装部从初考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按照不低于上年度任务数3倍的员额择优选定预征对象,并掌握预征对象的联系方式和动向,加强跟踪教育和管理考察。预征对象所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督促其按时应征,并提供方便。
    6、发放证明。兵役登记结束30日内,由各乡(镇、街道办、工业区)武装部、院校将《兵役登记证》和《预征对象通知书》发放到适龄青年或家长手中。
    7、资料存档。市兵役机关、乡(镇、街道办、工业区)武装部建立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对象资料存档制度,区分应征、免征、不征等类别,对纸质和电子资料统一存档,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以便备查。
    三、加强组织领导
   (八)提高思想认识。兵役登记是《兵役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准确掌握应征公民数质量情况、分布状况和参军意愿的基本手段,是做好年度征兵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要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大事大抓,扎实细致做好各项工作。
   (九)加强统筹协调。当前,各单位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要科学统筹、加强协调,特别是专武干部要认真负责,集中人力物力,确保兵役登记工作有人管、有人抓,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十)强化检查督导。兵役登记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市人武部将不定期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势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2017年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入户调查表

 

泊头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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