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职业学院兼职班主任管理办法 - 处室建设 - 学生工作处(安全工作处)
泊头职业学院兼职班主任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21 15:04:3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每班配备兼职班主任。
一、兼职班主任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和方针;道德品质良好,乐于奉献,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热爱学生,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能力。
(三)兼职班主任任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以教学班为单位设置兼职班主任,聘任以本系教师为主,特殊情况可在全院教职工中选聘。兼职班主任原则上只带一个班。
(四)在职教职员工担任兼职班主任必须征得教研室或处室负责人的同意。
(五)配备兼职班主任的系需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提出建议人选。学生处审批,报人事处备案并请学校领导研究。
(六)在任职期内,兼职班主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各系可随时对其提出解聘意见上报学生处及学校领导审批:
1、不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经教育不改正者;
2、在职期间发生重大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事故。
二、兼职班主任主要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在学生处和各系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按时参加学生处或各系组织的学生管理人员工作会议及各种集会。
(三)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营造团结、向上的班集体氛围;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教育工作。
(四)负责本班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班、团干部队伍的指导、培养工作。
(五)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
(六)兼职班主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七)每周至少与班委、团支委干部了解情况一次,做好学生骨干工作,每周至少召开班会一次(周日晚7:00)。
(八)每天到学生宿舍、课室了解学生情况,任职头两个月内,与全班每个同学谈心一次以上,全面掌握学生情况。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的培养和锻炼,严格管理,建立良好的班风。
(九)督促本班学生做好寝室、教室清洁卫生及寝室、教室文化建设。
(十)按照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做好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十一)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检测和心理异常学生的处理。
(十二)负责督促本班学生按时到教室上课,并随时进行巡查,对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处理。
(十三)加强课余时间学生的组织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十四)做好本班后进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转化工作。
(十五)组织学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参加学校各种活动。
(十六)尽心尽职,勇于奉献,积极主动地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兼职班主任的考核
(一)为了增强班主任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班主任的工作水平,每学期进行一次班主任工作考核。
(二)专兼职班主任的考核、评优由学生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 积极主动做好兼职班主任的相关工作,积极履行班主任职责,所领导的班集体团结向上,学风良好,课堂纪律及宿舍纪律卫生较好,学生考试不及格率较低。在年级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良好: 较好地做好专兼职班主任的程序性工作,履行班主任职责,所领导的班级体学风良好,成绩较好,课堂课堂纪律和宿舍卫生较好,积极参加年级各项工作。
    合格: 基本履行专兼职班主任职责,基本能完成专兼职班主任的程序性工作。
    不合格: 未能按要求完成程序性工作,履行专兼职班主任责职较差。
四、兼职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兼职班主任津贴由班级管理津贴和班主任绩效两部分组成。
兼职班主任津贴为(300元班级管理津贴+班主任绩效(平均每生2元)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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