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 处室建设 - 学生工作处(安全工作处)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18 09:33:57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上下班。
二、咨询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咨询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咨询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承担相应后果。
六、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七、咨询人员遇到难以恰当处理的心理问题时应及时转介。
八、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存储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九、咨询人员在每周末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咨询测量用表属于学校财产,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私自外借。
十一、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三、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地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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