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岗位职责 - 处室建设 - 学生工作处(安全工作处)
学生处岗位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18 07:51:06
第一条  学生处职责
一、制定学院学年度学生工作计划。
二、负责建立健全学院学生管理制度,对各系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和奖惩。
三、统一指导、协调全院学生管理工作,召开系辅导员会议,负责班主任业务培训。
四、指导、协调学生的爱国教育和国防训练。
五、负责学生的评优、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六、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办理学生保险等工作。
七、对严重违纪需要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退学处理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九、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学生证办理、毕业证办理。
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学生处负责人职责
一、按照学生处职责范围主持本处日常工作,向主管院领导负责。
二、负责主持制定本处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及总结。
三、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四、负责学生工作有关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工作;定期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会议,及时沟通学生信息,交流工作方法,落实工作内容。
五、负责组织学期各班级学生工作的综合考评工作。
六、负责学生各种证明的审理、出据。
七、负责协助财务处对学生学费催缴工作
八、负责本处人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学习业务。
九、关心本处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学生处副处长职责
一、学生处副处长在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除本职之外还应完成负责人交办的临时工作。
二、负责新生的入学教育、军训管理、组织协调国防教育及大学生征兵工作
三、负责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学生健康综合保险及勤工助学工作
四、负责全院环境卫生分配、检查、监督工作
五、负责新生生活用品、学生服的接收、整理、发放工作
第四条  学生处副科级主任职责1 
一、学生处副科级主任在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除本职之外还应完成负责人交办的临时工作。
二、负责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三、负责女生违纪审核和协调处理工作。
四、负责学生女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晚自习值班和女生晚休值宿、考勤工作
六、负责宿舍楼管理人员及清洁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学生处副科级主任职责2
一、学生处副科级主任在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除本职之外还应完成负责人交办的临时工作。
二、负责各系各班日常量化积分的统计、每周学生返校统计、在校学生信息统计等工作。
三、负责新生的报到、分班和学生名单的登记造册工作、熟知管辖的学生基本状况。
四、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宿舍值班人员奖金造册工作
五、负责指导各系各班级的卫生清扫、环境布置、强化育人功能和人文氛围。
六、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学籍管理、毕业管理。
七、负责学生评优及素质测评工作。
八、负责教学楼管理人员及清洁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学生处职员职责
一、学生处职员在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除本职之外还应完成负责人交办的临时工作。
二、负责学生早操考勤、秩序工作。
三、负责男生违纪审核和协调处理工作。
四、负责学生男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生宿舍楼电的管理。
六、新生入学体检和学生保险代理工作。
七、维护校规校纪和学生的学习、生活秩序,维护校园稳定,负责大专生的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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