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 处室建设 - 学生工作处(安全工作处)
泊头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18 07:46:24
 为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提高班级的集体凝聚力和荣誉感。依据《泊头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比例要求:
先进班集体为系部量化积分排名的前30%。如遇小数向下取整,获得优秀系部的系增加1~2个名额,最后一名的系部减少1~2个名额。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讲文明、讲礼貌、关心班集体、团结互助、雷厉风行、服从指挥、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院规章制度的良好班风,学期内无破坏公物、打架斗殴、考试作弊、违法乱纪等重大的人和事,集体凝聚力和荣誉感强。
2、具有遵守纪律、勤奋学习、互帮互助、刻苦钻研、注重实践的良好学风。学习成绩好、及格率高,全班平均成绩位于同年级前列。
3、经常组织学生开展文体、娱乐活动。
4、积极参加学院和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任务。
学期内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评为先进班集体:
1、发生不稳定或安全事件的。
2、班级有学生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3、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
4、组织或领导拒不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的。
5、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的。
三、评选程序
1、各系部参照各系部班级量化积分及《班主任考核办法》进行,即总量化积分=班级量化积分+自评+互评+系部评+学生评。严格按照相关条件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先进班级,公示三天后报学生处。
2、学生处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并报请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学生处
                                      201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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