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工作规范 - 安全工作 - 学生工作处(安全工作处)
保安人员工作规范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19 16:28:00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学院安全稳定,特制定保安人员工作规范:
    1、遵守“五讲”工作标准。遵守“对老师讲服务、对学生讲管理、对来客讲和谐、对歹徒讲措施、对同事讲团结”的工作标准,认真工作,服务学院。
    2、值班规范。保安必须按规定要求提前5分钟到岗(含加班),不准迟到、早退、串岗、缺岗。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工作期间酗酒。
    3、卫生规范。上班期间保证规定区域(办公室、值班区域、花亭、门口)环境干净优雅,做到“一天三扫,日常保持”。
    4、服装规范。上班期间,当班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整洁、不得着便装。
    5、车辆管理。我院教职工车辆可以自行出入。外来车辆找院领导者经与院领导联系同意后允许进入,其他须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经保卫科批准、登记后才可放行,未经允许放入给予罚款,发生任何事故由该班承担相应责任。
    6、行为准则。保安人员必须与学生(尤其是异性学生)保持好距离,不得与学生嬉戏。不得收取学生、社会人员的任何物品,严把出入规定,如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发生其他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
    7、工作要求。坚守岗位,不断巡视,严格遵守学生出入时间的规定,落实“不该进的别进来,不该出的别出去”的要求,防止闲杂人员混入园内进行犯罪活动,防止学生无手续出校发生意外,如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给予相应罚款,发生任何意外承担相应责任。
    8、来客管理。做好接待登记工作,礼貌待人,规范用语,对来访者必须问清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9、巡逻要求。做好日常校园巡逻,确保校园无闲杂人员存在,做好夜间巡逻、巡查,确保无隐患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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